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(董永娥)
编号:20240119
不动产产权人董永娥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,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赣(2016)乐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598。坐落为芳芷园5-1-901。抵押权人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,义务人:董永娥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,现声明该不动产抵押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董永娥
2024年8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