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福鉴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
编号:20240123
王福鉴因保管不当,将乐国用(1998)第0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。坐落为赣东北大市场新区1栋12号店面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福鉴
2024年9月2日